法律分析: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就是說若該筆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無論女方是否知情,該筆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女方需要償還該筆債務;若該筆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例如:男方用于賭博的,女方無需返還該筆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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