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公積金可以取的情形: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 終止勞動關系 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