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到異地工作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離職的,本人攜帶單位離職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所在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工作人員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去繳納公積金的銀行創口辦理公積金儲蓄卡,審核通過可以直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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