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農村村民未經批準非法占有土地建住宅的,屬于宅基地違法行為,違法行為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我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對農民獲得宅基地規定了基本條件,并且要經有關部門批準,履行必要的手續。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有土地建住宅的,屬于宅基地違法行為,違法行為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違法行為人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準的數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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