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宅基地不建是否屬于違建?
宅基地不報建屬于違建。不經過審批擅自建房的行為,就是未批先建的違法建設行為,建的房子就是違法建筑。對違法建筑的分類處置,以拆除為主,補辦和緩拆則是例外,是少數,要符合了條件才可以。按照其依法行政的要求,總體上要做到嚴厲懲處、有力遏制當前違法建設行為,只有在特殊情況下要尊重歷史、區別對待,根據不同的原因、不同性質的違法建筑種類,分類處理、妥善處置。
二、鄰居在我家宅基地里違建,如何處理
在合法獲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屬于違章建筑。農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經鄉鎮政府審核,并經縣級政府批準后,方可以實施。未經批準的,即為違法建筑。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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