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形成的財產和權益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對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2、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原則:(1)遵從約定,包括婚前財產約定和婚后財產約定。(2)平均分配,即一般沒有財產特別約定時,夫妻共同財產各占5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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