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贈與子女。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第二十條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第二十三條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其附著物隨之轉讓。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九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第二十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隨之轉讓。
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九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第二十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隨之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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