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親賣土地兒子沒有權利要,這個由于土地買賣行為是違法的。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2、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父親可以把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給兒子么?
1、父親不一定可以把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給兒子。
如果農村宅基地要轉讓給子女,要求子女也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即戶口沒有外遷出去,是農村戶口而不是居民戶口,如果子女戶口外遷到城市,屬于居民戶口,即使存在直系親屬的關系,農村宅基地也是不能轉讓給其子女的。
2、從受讓的主體上,可以分為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轉讓。
如果受讓方也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經過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則應當認定買賣行為有效。
而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行為是無效的。
3、若是可以將宅基地的使用權轉讓給兒子,需要由宅基地的使用權人,也就是現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領取由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印發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報登記表》,這個是一家的一個宅基地只能填寫一份,這就意味著,如果有兩個以上宅基地的農民只能確權一處宅基地。
再者村民使用的宅基地還要當地村委會或者鎮政府出具土地來源的證明,比如宅基地的審批手續,房屋的規劃許可證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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