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霸占子女土地該怎么辦
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嗎?是的話,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當事人和解、調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調解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1、民事起訴書。
2、主要證據材料目錄及復印件。
3、原告身份證復印件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法定代理人代為起訴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與原告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被告為單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
二、我父母有七個子女,所以父母的土地一直是大姐在耕種。父母去世后土地被占用,七個子女應該怎么分配?
構成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本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即各級土地管理機關、城市規劃部門中的工作人員。
2、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具有徇私的動機。
3、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了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及有關的行政法規,濫用手中職權,對不符合征用占用土地、耕地條件的申請,予以批準的行為。
4、只有情節嚴重才構成本罪,即具備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次數多、面積大,使國家遭受重大損失等情形?!缎谭ā酚嘘P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的條文規定:第四百一十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立案標準:《立案標準》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一次性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基本農田0.67公頃(十畝)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頃(三十畝)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頃(五十畝)以上的;2、十二個月內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累計達到上述標準的;3、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數量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接近上述標準且導致被非法批準征用、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遭到嚴重破壞,或者造成有關單位、個人直接經濟損失二十萬元以上的;4、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影響群眾生產、生活,引起糾紛,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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