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 買房 婚后加名字算共有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 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規定的財產為夫妻的 共同財產 ,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一方的 婚前財產 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