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去世繼承房產要交稅嗎?
繼承房是不需要交稅但繼承房產證過戶要繳納的稅費的;一般需要繳納:
1、印花稅,包括合同印花稅和權證印花稅。
2、契稅。根據相關規定,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交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過戶房產,需要繳納契稅,稅率1.5%。
3、公證費40元/平米乘產權證面積
4、繼承公證費80元/單放棄繼承公證80元/人
5、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
二、房產繼承過戶流程是怎么規定的?
1、公證
繼承人在辦理房產繼承手續之前,先要將進行遺產繼承公證,繼承人在辦理繼承過戶的時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區公證處辦理繼承權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屬性還是外銷商品房的話還需要去市公證處辦理公證。這里,公證處會按照受益額的百分之二來收取繼承權公證費,收取200元。
2、房地產管理
繼承人在辦理完遺產繼承公證的手續之后,需要帶著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戶的申請書、繼承人的身份證、房地產權原件、房屋平面圖、契稅完稅證以及契稅完稅貼花、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等到房地產進行繼承登記。
3、費用交納
繼承人在辦理房產繼承手續的過程中也會產生幾筆費用,需要交的三大主要費用是:手續費、印花稅、測繪費。這過程中的收費也是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來的,使用的是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法。也就是說按照房地產價格總額大小劃分費率檔次,分檔次計算各類檔次的收費,個檔次收費額累計之和就是收費的總額。
4、房產過戶登記
繼承人在辦理了上面的這些手續之后,就可以辦理房屋過戶登記了,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的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的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的原件、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等。
5、領取證書
如果相關部門將資料審核完畢并通過后,新的房產證書就會出來,按時領取就可以。
綜合上面所說的,繼承房產是不存在稅費的,但如果要更名的話那么就會涉及到相關的費用,而且繳納的費用一般是與房子的大小有很大的關系,所以,在處理之前多咨詢一下房管部門,準備好相關的材料之后那么才能獲得房子的所有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三、我想咨詢一下,父母去世后如何繼承房產
辦理繼承房產過戶,繼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房屋繼承權的公證,必須要取得房產繼承權公證以后,再到房產交易的中心(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的過戶登記手續,繼承方式繼承手續,首先就需要進行房屋的評估,然后房產繼承人再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的公證,領繼承公證書(攜帶證明資料,死亡證明書,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遺囑),房屋測繪,房產繼承人應該攜帶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四、父母去世為什么兄弟不能繼承房產
父母去世,兄弟不和的可以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繼承父母的房產。法律規定,繼承開始后,如果父母生前有留下遺囑的,應優先按照遺囑內容分配房產。父母生前沒有立有遺囑的,則可以按照法定繼承方式分配父母的房產,第一順序繼承人是父母的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是父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五、父母去世兄弟不和怎樣繼承房產
如果有遺囑,按照遺囑約定來繼承。如果沒有遺囑,可以按照法定繼承,由此產生的繼承糾紛,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依法判決。
在法定繼承中,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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