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這個要看情況,按你的說的情況,有可能是屬于保管合同的范疇。如果是免費保管的,一般情況下非因保管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話,不負賠償責任;但是如果已經收取了保管費用的話,就要按情況進行賠償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二條 保管人應當妥善保管保管物。當事人可以約定保管場所或者方法。除緊急情況或者為維護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變保管場所或者方法。
第八百九十三條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據保管物的性質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應當將有關情況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損失的,保管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保管人因此受損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且未采取補救措施外,寄存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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