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發票應當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該章的式樣和發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發票監制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制作,禁止偽造。此外,發票實行不定期換版制度。
法律分析
收據蓋章是有規定的。發票應當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的式樣和發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發票監制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制作。禁止偽造發票監制章。發票實行不定期換版制度。
收據蓋什么章有規定嗎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條
發票應當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的式樣和發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發票監制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制作。禁止偽造發票監制章。發票實行不定期換版制度。
拓展延伸
收據章的法律要求和合規指南
收據章的法律要求和合規指南是指對于使用收據章的相關規定和規范的法律要求和指導原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收據章的使用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確保合法、有效的收據記錄。合規指南則提供了使用收據章的具體操作指引,包括收據章的設計、使用方式、保管和管理等方面的規定。合規指南還強調了收據章的防偽措施和安全性要求,以防止偽造和濫用。遵守收據章的法律要求和合規指南,有助于維護交易雙方的權益,確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結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條,發票應當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的式樣和發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發票監制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制作,禁止偽造發票監制章,發票實行不定期換版制度。遵守收據章的法律要求和合規指南,有助于維護交易雙方的權益,確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21修正):第二編 審判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二十七條 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應當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終結。
公示催告期間,轉讓票據權利的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21修正):第二編 審判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二十九條 沒有人申報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作出判決,宣告票據無效。判決應當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決公告之日起,申請人有權向支付人請求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2004修正):第五章 涉外票據的法律適用 第九十四條 【涉外票據及其法律適用】涉外票據的法律適用,依照本章的規定確定。
前款所稱涉外票據,是指出票、背書、承兌、保證、付款等行為中,既有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又有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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