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稅費(一)一手房屋交易:契稅:買新房子要繳納的契稅為購房總價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區稅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減半,即1.5-2.5%。維修基金:按建筑面積乘一定金額收取。物業管理費:房屋交房后支付,具體檔次費率按各地物價部門規定執行。(二)二手房房屋交易:1、非普通住宅契稅要加倍。無論取得產權滿不滿兩年;房本不滿五年,要按規定繳納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兩年的免征,未超過兩年的按房價5.5%繳納。2、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征,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3、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征,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4、萬分之十的印花稅;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價1.9%交納。房屋交易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按照成交價的1%或差額的20%征收。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房屋出售所得也是應稅所得之一,費用由賣方繳納,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如下:一、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僅有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二、對出售自有住房并擬在現住房出售1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先以納稅保證金形式繳納,再視其重新購房的金額與原住房銷售額的關系,全部或部分退還納稅保證金。關于房屋交易稅費的相關事宜就介紹這么多了。大家也都有所了解,只要是買賣就會有稅費產生,房屋買賣也是一樣。由于城市不同,所需要繳納的稅費也會有所不同,大家繳納稅費時要按當地的管理要求進行辦理,足額繳納,希望以上內容對大家會有些許幫助,本經驗僅供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
(三)房屋買賣;
(四)房屋贈與;
(五)房屋交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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