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截止到現在,我國尚未開征遺產稅,因此,子女繼承父母的房產過戶在現有階段和法律制度下是不需要交納任何房產交易稅的,但需要交納工本費、公證費和一定比例的契稅。子女繼承父母房產需要先行辦理遺產繼承公證,后可持公證書直接前往交易辦理更名手續。遺產繼承不需要交遺產稅的,但是可能要支付一定的費用。去公證處辦理遺產繼承公證,如果父母還活著,還得辦理一個贈與的公證。繼承不交稅,贈與要交稅。去公證處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要交工本費、公證費;首先確定有沒有遺囑,如果有的話,遺囑上載明的繼承人那遺囑到公證處進行遺產繼承公證,然后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繼承過戶手續;如果沒有遺囑的話,有繼承關系的人都要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然后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繼承過戶手續。在繼承過戶過程中,契稅的收取每個家庭收取的比例都不一樣,比如,如果配偶一方還健在,且只有一個孩子的,配偶、孩子各占有50%的繼承權,這時辦理房產繼承,就需要交房產評估總價25%的契稅,契稅一般3%,以評估價100萬的房子為列,需要交7500元契稅(100萬X25%X3%=7500元)。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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