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的。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的補充或者變更,一般要明確約定,如果補充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不一致或發生沖突時,應當與補充協議為準,但原合同明示不得變更的條款,補充協議中對該條款發生的變更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2、當補充合同的約定與主合同的約定發生矛盾時,應該以時間在后的約定條款為準執行。所以,補充合同的效力優于主合同的效力。
3、時間在后的約定,實際上是對主合同的原約定的重新修訂,該新約定是補充合同的精要和實質。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條款為準執行,那就失去了補充合同存在的意義。
4、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條【協議變更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一、房屋補充協議主要需要包含的內容有哪些
1、對目前所租賃的房子的基本概況的介紹。
2、簽訂協議雙方的要對房子有相同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3、如果是讓其他人幫忙租房的,幫忙的人應該有委托那個人寫的委托書。
4、補充協議里也要對所租房子的基本情況進行詳細的敘述,比如說房子里面有哪些家用電器,房子的使用面積,以及房子墻壁和地面的質量等等一系列相關的介紹。
5、還要規定租賃的那一方需要按時繳納房租,如果不按時繳納就要有相應的應對措施。
6、合同上還要寫清楚房子租金的繳納方式和繳納租金的具體金額是多少。
7、還要規定和在租賃房子的這段時間所產生的,水費、電費、燃氣費、網費、有線電視費、暖氣費、物業費等等一系列除了房租之外的費用應該讓誰來進行繳納。
8、如果在租賃房子的期間,房子因一定緣故需要進行維修,那么維修費用應該讓誰來進行承擔,如果房子里面的家電出現故障,應該是誰負責進行維修或者更換等等。
9、如果在房子租賃期間,房主想要收回房子需要提前多久進行通知,并且應該怎樣對租賃人進行相關的賠償。
10、還要規定好如果房子在租賃期間,需要遭到政府的強制拆遷,那么對于租賃人應該提供怎么樣的賠償。
11、在簽訂的協議中還要寫清楚,房子的押金應繳納多少該怎么繳納,當房子租期滿了以后,需要用多久才能夠把押金進行返還,如果不按時返還需要接受怎么樣的賠償。簽訂租房補充協議一定要認真仔細因為期中涉及到很多的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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