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查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2、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3、債務上沒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4、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十條 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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