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下面就 取保候審 金不退怎么辦問題回答如下:_ 正常情況下,解除取保候審就應當退回 取保候審保證金 ,除非是取保候審期間違反規定, 保證金 被司法機關沒收。應當找辦案機關咨詢情況。 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六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 證人 作證; (四)不得毀滅、偽造 證據 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 監視居住 、予以 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七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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