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方拒絕履行的,另一方有權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征收補償協議屬于行政合同,因此當征收補償協議產生糾紛時不能采用民事協議的方式來尋求救濟,應當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
第十一項
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訴訟的,法院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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