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有以下情形的,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包括:
一是,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是,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是,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
也就是說,依法繼承房產,或者父母將房產送給子女,子女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條規定,因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