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父母房產需要交稅。子女繼承父母房產免征契稅,但需要繳納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5元的權證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房產滿五年免征營業稅、滿五年且屬于唯一住房的免征個人所得稅,未滿五年需要繳納5.6%的營業稅、1%的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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