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繼承父母的房子再賣交哪些稅
繼承父母的房子賣掉需要交的稅費如下:
1.按房屋產價的0.05%繳交印花稅;
2.土地增值稅(各地方政府規定不同,數目不大);
3.個人所得稅(只對出售的已購公有住房征收,自住滿5年以上的,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房屋繼承有幾種方法
房屋繼承一般有三種方式,具體如下:
1.法定繼承;所謂法定繼承是指依據法律規定的繼承人范圍、繼承的順序、繼承遺產的份額以及遺產的分配原則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權男女平等。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遺囑繼承和遺贈;所謂遺囑繼承是指,繼承開始后,按照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遺囑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立遺囑人必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3.遺贈扶養協議;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三、繼承房屋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繼承房屋,公證機關應要求當事人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法定繼承應提交: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
(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系證明;
(7)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2.遺囑繼承人應提交:
(1)前款四項規定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2)被繼承人的遺囑書;
(3)有遺囑執行人的,提交執行人的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4)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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