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董事會成員變更流程如下:
1、法人簽署變更申請書,并加蓋公司公章;
2、領取申請登記委托書并加蓋公章;
3、有限責任公司變需提交原股東會決議;
4、轉讓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
5、規定需報審批的,需提交相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6、根據變更情況更改營業執照。如果股東變更,公司登記事項、備案事項等也發生變更的,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交相應的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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