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借據只加蓋私人印章是有效的。但最好加蓋單位公章,單位公章有備案。根據2021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以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應當自當事人簽字、蓋章或者按照指令印章成立合同。當事人一方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前已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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