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取保候審保證金流程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刑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法院作出判決后,取保候審即結束。取保候審最長不能超過12個月。解除取保候審時作出取保候審的機關必須出具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被告人或者他們的親屬憑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直接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不必在找公安機關。憑有關法律文書也可以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有關法律文書是指能夠證明案件已經結束的法律文書。包括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取保候審保證金的退還決定于警方制作的退還保證金決定。警方依法作出,時間就快一點。如果公民提出申請,一般最長就是七個工作日。
二、取保候審人員社保繳納規定是什么?
取保候審人員社保繳納規定是:正常交納社保,一旦判刑,就會被單位開除,社保和工齡中斷。當事人因涉嫌犯罪而被取保候審的,并沒有被剝奪參加勞動的權利,而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成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如果被取保候審的當事人以前沒有辦過社會保險的,則可以由用人單位幫助到社保部門開立社保賬戶,之后即可正常繳納社保。被采取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上述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上述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三、取保候審保證金退還有期限嗎
取保候審保證金的退還決定于警方制作的退還保證金決定。警方依法作出,時間就快一點。如果公民提出申請,一般最長就是七個工作日。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規定: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本規定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有關規定,也沒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規定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制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被取保候審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憑退還保證金決定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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