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第三條規章,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第五十條規章,薪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薪資;第九十一條規章,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薪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薪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章,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章,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第八十五條規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章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對拖欠薪資行為最嚴厲的處罰體現在刑法修正案(八),修正后的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規章,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