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屬于法人組織,公司欠款的應該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和加蓋公司公章,如果是公司員工簽字的,只代表個人借款,是不能向公司追討債務的。
一、法人是誰公司就是誰的嗎
公司實行法人財產負責制,公司以其財產為限對外承擔責任,你這里所說的法人應該是指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行為代理公司,由此產生的責任后果由公司承擔。所以,有限責任公司的債權債務,法定代表人無需承擔責任。還須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內向法人追討債務。根據生效的法律文書,享有權利的債權人,在債務人拒絕履行義務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但申誚執行的權利必須在申請的期限內行使。
二、公司法人變更后原公司債務由誰承擔
法定代表人的變更不影響公司對外債務的承擔,因為債務人是公司,不是法定代表人。
1、根據法律規定,公司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包括變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債權債務應該由變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擔,不需要另行說明。
如果確實需要出具相關情況說明的,也只要說明變更前公司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后的單位承擔其債權債務。
2、若公司名義貸款,更換法人不影響還款,由公司承擔還款責任。債務不是法人來承擔的,是公司來承擔,法人只是處理債務問題。
如果法人不是股東,那法人沒有直接的利益損失。如果新法人是股東,也就是公司是轉讓過來的,但股權轉讓是協議是有規則的,如果原股東債務沒有告訴新股東;
那按規定是可以追究原股東的責任!在公司法人轉讓前務必弄清楚債務清償的事情,并有協議劃分原股東的債務清償問題。
三、公司欠款股東要負責嗎
公司股東對公司欠款不負責任,公司欠款以公司財產清償,公司股東利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就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作為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權利,不得利用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的獨立法人資格和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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