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確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不愿調解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法院受理后可以對案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開庭審理判決。
一、醫療事故官司怎么索賠
醫療事故官司可以通過協商、調解或訴訟的方式索賠。事故雙方當事人可以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或不愿協商的,可以由衛生行政部門調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進行判決。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制作協議書。不服法院判決的,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醫療事故糾紛處理程序是什么
醫療糾紛處理流程并沒有明確的法定程序,當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糾紛:
1、和解:發生醫療糾紛后,患方和院方可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
2、調解:可以通過衛生行政部門,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
3、在前兩種方式均無用的情況下??梢赃x擇用訴訟的方式解決糾紛。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當事人既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衛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衛生行政部門已經受理的,應當終止處理。以上是對這個問題的解答。
三、醫療事故調解原則
醫療事故調解的原則有下列:
1、公開與公平原則;
2、及時和便民原則;《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3條規定了及時和便民的原則。
3、平等協商原則;《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46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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