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刊轉載外國作品,應當事先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但是,轉載有關政治、經濟等社會問題的時事文章除外。
一、著作權法對作品轉載的規定是怎樣的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這條是關于傳統的報刊和媒體的轉載的規定,很顯然,《著作權法》對于紙質轉載的規定適用的是法定許可,即除了有禁止規定,其他報刊媒體是可以轉載的。
報紙、期刊轉載其他報紙已經發表的作品,是《著作權法》賦予的。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二、轉載作品是否侵權
如果在網上發表文章時作出了不準轉載的聲明,其他網站轉載是一種侵權行為;或者,雖然沒有作出不準轉載的聲明,但其他網站轉載時沒有支付報酬,也應該是一種侵權行為,可以要求侵權者承擔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這條是關于傳統的報刊和媒體的轉載的規定,很顯然,《著作權法》對于紙質轉載的規定適用的是法定許可,即除了有禁止規定,其他報刊媒體是可以轉載的。
報紙、期刊轉載其他報紙已經發表的作品,是《著作權法》賦予的。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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