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安機關對金融詐騙的犯罪嫌疑人進行拘留的,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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