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東西放別人那里丟失的,應當根據保管類型確定責任在誰。東西讓別人有償保管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東西已經丟失的,保管人必須賠償當事人的損失;讓別人無償保管的,東西丟失后,保管人也必須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當事人的損失,但是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條保管期內,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無償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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