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變更董事會需要先召開股東會作出決議,然后憑股東會決議到所在地工商作備案登記即可。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發生變動的,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記事項的,公司應當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三十七條
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發生變動的,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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