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起訴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起訴流程如下:
1.準備好財產保全(可選)
2.準備民事訴狀、證據
3.起訴至有管轄權的法院
4.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5.由此進入審理前的準備階段
6.開庭審理階段
7.進入判決和裁定階段,法院必須公開判決,送達判決書,(當事人提出上訴遞交上訴狀,進入上訴審理程序),判決書生效
8.交通事故律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階段
二、交通事故起訴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起訴需要的材料有:
1.民事起訴狀及副本一份;
2.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3.如果導致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還要出具住院治療的醫療收款憑證和病歷診斷證明,以及財產損失的證據材料;
4.原告身份證件。
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三、交通事故責任應該如何劃分
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標準:
1.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應負全部責任;
2.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3.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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