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2021年農村戶口是還可以分戶的,但其需滿足一定條件才能到當地戶籍管理部門辦理。具體條件如下:
1、不是獨生子女。根據國家繼承法,農村獨生子女可以繼承父母宅基地,如果獨生子女分戶的話,就不能滿足一戶一宅政策。一般家里有2個及以上的子女才能夠分戶。不過有些地區獨生子女也是可以分戶的,具體要看當地政策來。
2、不屬于拆遷地區。隨著農村發展,很多農村劃為了征地拆遷范圍,因此很多人想通過分戶獲得土地,便于在拆遷中得到高額賠償。但依法拆遷地區人口,除非新生兒降生、婚嫁等因素,否則人口是只許出不許進,內部分戶也是不允許的。
3、夫妻已離婚。夫妻已離婚,說明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無法生活在一起了,所以只要雙方辦理有正式的離婚手續,其中的一方是可以提出分戶申請的。
4、宅基地面積不符合居住人數。分戶的目的是要滿足戶口人數的生活所需,如果戶口中的子女成家,生育了后代,家中人數激增,原戶已無法滿足正常生活所需,那么這時候就可以分戶。
5、申請分戶當事人已成年且獨立。我國規定了年滿18周歲才具備了民事行為的能力。而成年并不等同于能夠獨立,獨立不僅僅是指經濟可以獨立,也指生活上的獨立,也就是分戶當事人有經濟能力養活自己,也能夠獨自生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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