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職工償還住房貸款,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足的,借款人的配偶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職責:(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七)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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