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干擾了你的正常生活或是威脅到了你的人身自由或人身安全的,應當向公安局進行報案。威脅恐嚇是以加害他人權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項威脅他人,使他人心理感到畏怖恐慌,無論有無向對方動粗,無論是否行使暴力行動,即使只是語言上威脅受害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1、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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