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又稱房屋租賃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簽訂租房合同時要寫明以下事項: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簡要說明住房的墻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3、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房是僅能用于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4、租賃期限;5、房租及支付方式;6、住房修繕責任;7、轉租的約定;8、違約責任;9、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條合同的主要條款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合同的形式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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