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兒院領養孩子不要錢,但是收養人要符合領養條件,并且要辦理合法的領養手續。收養人要符合的條件是自己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能夠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沒患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年滿三十周歲。收養人收養孩子時應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收養登記。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 (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第一千一百零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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