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東名冊的法律效力如下:
1、股東名冊具有推定效力,在與公司的關系中,只有記錄在股東名單上的人才能成為公司的股東;
2、股東名冊具有對抗作用。即使股份因適當的原因和方法轉讓,如果不以名義更換,也不能對公司行使股東權;
3、股東名冊具有免責效力。由于股東名冊具有推定效力,股東名冊上記載的股東具有正式股東資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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