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立案所需材料:(1) 起訴狀。(2) 主體資格證明。(3) 起訴證據材料。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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