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屬于行政單位,簡稱為建設局,是國務院組成部門,住建局是縣(或設區)一級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住建局又叫城建局有很多內設部門和下屬單位,是一個較大的政府組織部門有執法類、技術類、綜合類等公務員。
市住建局主要職能如下:
1、指導全市建設行業行政監察工作;
2、指導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
3、綜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動,規范建筑市場;
4、指導全市城市建設和村鎮建設工作;
5、指導全市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6、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咨詢行業管理;
7、制定全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
8、管理全市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9、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十八條
建筑工程造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公開招標發包的,其造價的約定,須遵守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
發包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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