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物取得后返還的規定:拾得人應立即通知權利人領取或送交有關部門;部門收到遺失物應通知權利人領取或發布招領公告;權利人可向受讓人追償。遺失物上交派出所后,部門應妥善保管。遺失物歸國家所有,可拍賣,所得繳國庫。拾得遺忘物應歸還失主,非法占為己有構成侵占罪。
法律分析
遺失物取得后返還有以下規定:
1、拾得遺失物時,應將權利歸還給權利人。拾得人應立即通知權利人前來領取或將其送交公安等相關部門。
2、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布招領公告。
3、權利人向受讓人支付所付費用后,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
一、將拾得遺失物上交派出所后如何處理
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應當及時通知其領?。翰恢赖?,應當及時發布招領公告。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之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三、遺失物與遺忘物處理方法
收到遺失物,應當查找遺失物丟失人,請其認領?;蛘叽娣胚z失物品招領處,待人認領。公安機關收到遺失物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六個月無人認領的,遺失物歸國家所有。公安機關可以拍賣、變賣遺失物,所得價金繳國庫。拾得遺忘物應當歸還失主,如果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構成侵占罪。
結語
根據上述規定,拾得遺失物后應盡快通知權利人前來領取或送交相關部門,并在相關部門知道權利人時及時通知其領取。如果不知道權利人,則應及時發布招領公告。在拾得遺失物上交派出所后,有關部門應及時妥善保管遺失物,并在遺失物被領取前妥善保管。如果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相關部門應承擔民事責任。對于遺失物與遺忘物的處理方法,應當查找失主并尊重其意愿,或者送交相關部門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二條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占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二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是,受讓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權利人向受讓人支付所付費用后,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
第三百一十四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