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安機關收到遺失物,應當查找遺失物丟失人,請其認領?;蛘叽娣胚z失物品招領處,待人認領。
自公安機關收到遺失物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六個月無人認領的,遺失物歸國家所有。公安機關可以拍賣、變賣遺失物,所得價金繳國庫。
拾得遺忘物應當歸還失主,如果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構成侵占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五條
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布招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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