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丟失錢一般警察不會管的,需要自己找到撿錢的人,撿到錢的人拒不歸還的,就涉嫌侵占罪。司法解釋標準1萬,部分地方立案標準5千。由于財物的價值隨耗損、市場波動而變化,價值的計算方式主要有:為重置價值,即在市場上購買同質同量財物所需的貨幣量;為折舊價值,即按一定的折舊率計算得出的財物價值。原則上應依行為人拒不退還、拒不交出之時的重置價值確定行為對象價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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