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能否構成職務侵占罪
職務侵占罪構成要件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個體工商戶在法律地位上相當于自然人,不具有企業或其他單位的性質。因此,個體工商戶不構成職務侵占罪的主體。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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