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股權需具有可轉讓性。(二)必須簽定書面股權質押合同。(三)必須辦理出質登記。(四)禁止預設流質條款。
成立形式條件:1、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合同成立;2、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3、采取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條
合同成立時間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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