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拘役和有期徒刑存在區別。一是執行期限不同,拘役的執行期較短,一般不超過一年,而有期徒刑刑期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二是法律后果不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刑滿釋放或赦免后5年內,再犯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構成累犯從重處罰,而拘役則不構成累犯;三是執行場所不同,拘役一般就近關押,有期徒刑則在監獄等場所執行;四是待遇不同,拘役期間犯罪分子每月可回家一至兩天,而有期徒刑期間不能回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三條 主刑的種類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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