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規費,是指政府機關在為特定人履行了一定行為或者在特定人要求使用公有物時,依法向其征收的行政手續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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