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民事案件,至少開庭一次,只要案件審理需要,法院可以開庭數次,法律只對審限有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法律分析
對于民事案件,至少開庭一次,只要案件審理需要,法院可以開庭數次,法律只對審限有規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后,恢復訴訟?!蔽覈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p>一審一般開庭幾次下判決
一般的民事訴訟是只用一審就開庭一次,如果對于一審的審判結果不滿意的才會開庭第二次,也就是二審。
民事訴訟一審的流程
人民法院對起訴進行審查并決定受理案件后,審理前的準備工作包括:
1、依法發送起訴狀、答辯狀。
2、告知當事人有關訴訟權利和義務。
3、依法組成合議庭。
4、審核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
5、依法追加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一般開庭幾次會判決離婚呢
法院是否判決離婚,是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來判定的,與起訴離婚的次數沒有關系。
《民法典》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一百五十條 訴訟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后,恢復訴訟。 該內容由 蘭新富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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