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和拖欠運費的訴訟時效期限均為三年,自權利受損害之日起計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88條,超過20年的權益受損害不受法院保護。訴訟時效期滿后,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但已自愿履行的義務人不得要求返還。
法律分析
一、拖欠工程款訴訟時效是多久
1、拖欠工程款訴訟時效是三年,自拖欠之日起計算。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拖欠運費的訴訟有效期是多久
1、拖欠運費的訴訟有效期為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2、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3、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結語
拖欠工程款和拖欠運費的訴訟時效期間均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但是,如果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或已經自愿履行,則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或請求返還。請在訴訟時效期限內保護自己的權益,并及時尋求法律援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設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三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2017修正):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條 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適用前兩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設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七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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